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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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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有: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下列几种: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情形;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情形;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情形; 4、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情形; 5、法律其他规定。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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