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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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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合同价款是不可以调整的,理由简单叙述如下: 1、本案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调整,即业主认可的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两种情况。但你的提问说不考虑这两种情况,所以就没有可以调整的理由。 2、我认为你公司存在以下失误,即在拿到招标文件时没有仔细核实招标方给出的工程量。正确的做法是应仔细核实工程量,若发现和图纸工程量有较大差异,应在答疑阶段提出。 3、投标人是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的,而招标人往往把工程量的风险推给投标人。 4、从本案来看,在不考虑现场签zheng和设计变更的情况,如果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多的话,你公司就吃亏了,反之,你公司就占便宜了。 5、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一定提要认真核实工程量,实际涉及的问题是:在固定总价情况下,承包方为业主干多少工程量的问题。很显然,本案中,你公司并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
1、开发商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和投资人。即所谓的房地产公司。2、工程项目确定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施工资质,所以开发商要找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即所谓的建筑公司。3、施工单位一般没有自己的劳务队伍,为了赢取更大的利润,施工单位就会把一些分项工程交给没有施工资质但是有民工队伍的包工头来做。即所谓的包工头。4、工程验收合格后,最后由房地产公司在卖给普通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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