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项目价格结算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欠款人协商工程欠款,达成还款协议; (二)向追债公司寻求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向欠款人住所地或者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向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索要。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要约、承诺过程,可以上述文件认定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2)、该文件已经包含了双方的交易条件,上述文件亦可直接构成施工合同内容; (3)如果实际履行行为不符合上述文件的约定,则违约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