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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2、本罪在主观上要...
1、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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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加工注水猪肉、销售“无牌”猪肉的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高额处罚。
非法屠宰生猪刑事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1、非法屠宰生猪属于非法经营,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行为是违法的: 1、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生猪进厂查验登记制度、生猪产品出厂记录制度的; 2、未按照规定签订、保存委托屠宰协议的; 3、屠宰生猪不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消毒技术规范的; 4、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 5、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6、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未按照规定开展动物疫病检测的; 7、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 8、生猪定点屠宰厂依照规定应当召回生猪产品而不召回的; 9、生猪定点屠宰厂、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10、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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