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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
交通事故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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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清算程序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患者必须用本人的医疗卡、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户籍簿),确认身份后,可以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清算卡,在区内和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二、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患者,出院后三个月内,保险人或其家属应带医疗费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疗费总结明细清单、出院总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籍簿、经营者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日新农协窗口结算医疗费。三、特殊病种门诊清算可持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行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和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查表》向新农协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协审查批准后,其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协基金的清算范围,按住院清算标准年度清算。四、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出院后,必须提交户籍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原因确认证明书和医院病案记录。无法提供有效证明书和记录的,不予受理。清算周期在经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日新农协窗口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协业管理中心审查员调查、审查,实际清算的责任由第三者负责,不清算的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一部分责任的,通过协议书和相关证明书向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4、15日新农协窗口清算自己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参保者出院出院时也必须向院方索要疾病证明书、费用清单、总费用发票,出院后30天内,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及上述资料回患者所在乡镇办理补偿手续。和身份证交到本乡镇合管所;乡镇合管所经过审核之后,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到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将会转入参保人指定账户中。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农合医保卡;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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