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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不能直接辞退。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过后,如发现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当为其调...
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工伤职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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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否则属于违法辞退。
需要看什么原因辞退,如果劳动者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不能直接辞退。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过后,如发现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当为其调整适合的工作岗位,不可以直接予以辞退。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辞退,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对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辞退。 4、如在第一次不能胜任工作时,即将劳动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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