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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1988),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800米,由于许多城市提出按800米要求选择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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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推行垃圾发电、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具体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条文如下: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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