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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租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费由谁承担?

2024-12-19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如果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如果土地使用权共有,则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经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在10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2、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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