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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的变更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购买合同、购买发票、房屋计划、财产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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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权利变更登记的部门是当地住房管理局,根据各地住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也不同,以下意见可供参考,具体可向当地住房管理局详细咨询。新建、翻新扩建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购买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权利证的赠与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证和权利证的交换的房屋,必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和权利证的继承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和权利证的房屋分析,分割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割的房屋如果证件不全或房屋产权不清楚,房租管理部门可以暂缓登记,等条件成熟后再办理。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名称改变、房屋坐落的地址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房屋登记状况变更的,权利人申请的变更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的不同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不同。以下意见供您参考,详情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新建、翻建、扩建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购买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赠送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交换房屋必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契证;继承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和契证;分割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割房屋产权证或分割单和契证;被批准拆除的房屋,必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明。证件不全或者房屋所有权不清的,租赁管理部门可以暂停登记,条件成熟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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