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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根据第 (一)、 (四)、 (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法获得...
1、劳动者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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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主动要求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劳动者被迫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反之,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规定的情形,则劳动者自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除非劳动者以下列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出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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