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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 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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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拟在本市暂住三十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自愿申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不申领居住证,而对于居住证办理条件你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详细询问。 2、拟在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
1、申请人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1)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2)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我想办理社区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条件呢应该不用什么条件的吧,只要你确实在那住就行了。 1、申请人到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指导居民填报登记记录,审核后出具居住证明、并进行登记,办妥后交给申办人; 3、对情况不明、难以核实的事项,让申请人联系96156平台指定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核实,凭核实报告开具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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