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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交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买受...
1、标的物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出卖人应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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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二)货物的品质担保条件。如果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这条规定的含义,应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将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卖方把交付给不同买方的货物存放于一起发生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而这些不同的买方都是逾期未领受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不同买方的风险责任承担的划分问题。应当认为,货物特定化也应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二)货物的品质担保条件。 如果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这条规定的含义,应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未交付有关标的物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以后,标的物非因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未交付有关标的物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风险仍然由买受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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