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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赔偿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 ...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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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窒息缺氧和医院诊疗方式有密切关系,在产妇分娩过程中,医院应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剖宫产,若因为医院未按诊疗规范及时手术,则极易产生新生儿窒息。 本律师专业承办各类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如需帮助可将病历资料复印后邮寄给我审核后处理. 山东易焕之邦律师事务所是国内唯一一家医疗损害赔偿专业律师事务所,胜诉率高、收费合理.
医院有责任。新生儿被娩出后,医方需对新生儿的各方面指标作一观察记录(包括哭闹情况),新生儿一直哭个不止,是因为不适所致,孩子总是‘吭嗤吭哧’的哭,考虑呼吸道不畅通导止呼吸受阻,医护人员应建立呼吸和循环系统的支持并及时处置,医方没及时处理违反了诊疗规范,应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您先复印和封存病历,请儿科专家或医疗律师进一步分析后再考虑和医方协商或提起诉讼。如在广州或附近城市的,也可和我联系。
刑法理论上称为“溺婴”行为。广义的“溺婴”没有犯罪主体方面的限制,狭义的“溺婴”则是指生父母在分娩时或者分娩后杀死自己亲生子女的行为。 对于“溺婴”行为法律上通常以故意杀人罪来定性。法律上一般认为人的生命始于出生,如果胎儿脱离母体时能独立呼吸,就认为是自然人的出生,该新生婴儿就成为了法律意义上有生命的自然人。对于有生命的自然人,均属刑法保护的对象。只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不管侵犯什么样的对象,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也不影响犯罪案件的定性。从犯罪构成上看,广义的“溺婴”是他人故意非法剥夺出生婴儿生命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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