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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产妇出现四肢麻木、无力顺产,医院在没有掌握胎儿状况,是否应做剖腹产的指证是否存在的情况下,如坚持顺产并导致新生儿出现窒息缺氧,诊断为新...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涉嫌故意杀人或者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只是事故,则属于事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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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如果造成患者变成植物人的,一般认为构成一级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婴儿窒息死亡是由他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涉嫌故意杀人或过失死亡的,将被判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责任本身就是一种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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