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交付房屋使用后的60天内,向当地房管局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如果开发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判断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看劳动者是否到限制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区域工作,而判决用人单位是否违反竞业限制协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发商违反认购书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开发商应向买方赔偿损失的,损失赔偿应与违约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致。
开发商违反购房意向书应该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对于开发商未能按照协议交付房屋的情况,赔偿标准通常以双方协商的共识为准。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需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则需返还两倍的定金。因此,在业主已支付定金的前提下,如果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其返还两倍的定金。此外,如果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条款,业主可以根据该条款向开发商要求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通常由合同具体内容和双方协商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人已浏览
519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