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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假目前已取消了。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婚丧、法定节假等法定休假,且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
一、取消了,《计划生育条例》现在没有晚婚假。 二、国家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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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元旦起,所有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均取消“晚婚晚育”的说法。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政策。
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我们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这次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3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福建产假最长,可休180天;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而天津、浙江、湖北、上海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广东产假为178天;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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