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农村老房子不需要缴纳占地税,政策上没有这种说法。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对于四川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以下情形: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1、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由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质的单位实地勘测,并按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分类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2、被征收耕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公布,并作为征地补偿安置计算依据。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泸州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4、征收耕地每亩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的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 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5、土地补偿费依法用于支付集体应当承担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费用,如有结余,由征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用于农转非人员安置。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由征地单位按征收土地面积以每亩500元(不足10亩的按10亩支付)的标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
四川省种植莲藕国家征地补偿1、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规定:(1)、船山区: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永兴、仁里、南强、保升、西宁:1720元/年其他: 1580元/年(2)安居区:安居:1580元/年其他: 1450元/年(3)蓬溪县:赤城、宝梵、蓬南、三凤、任隆、大石、吉祥、鸣凤、文井、天福:1580元/年其他: 1450元/年(4)射洪县:太和:1580元/年大榆、广兴: 1450元/年其他: 1330元/年(5)大英县:1450元/年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2,488人已浏览
9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