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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事实劳务合同,有事实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事实重婚行为的终了一般要求行为人有相对明确的解除事实婚姻的意思表示,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行为形式。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般是行为人通过口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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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由以上信息,我么可以看出,事实抚养关系形成的时间不同,适用的法律规范、政策规定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故而办理公证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同的。但无论是在哪个时间节点办理的公证,公证机关需要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保抚养关系的构成有助于孩子的成长。
事实婚姻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顾名思义,事实婚姻是指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目前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此后,未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属于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引发的纠纷按同居关系处理。而且在此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只要其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男女双方结婚的实质性要求,如年龄达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非不能结婚的近亲属等条件,并具有结婚共同生活的合意(举行婚礼、宴会、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签署文件等),认定其属于婚姻关系。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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