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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产赠与是合法的,与当事人的意愿相符的,就是有效的。不过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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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赠予合同有效赠予人和接受赠予人之间签订《赠予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须赠与人的赠予行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赠予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赠与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赠与房屋,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延伸】 问:房屋赠与怎么公证? 答: 1、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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