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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工伤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
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是工资按照劳动者在此单位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没有平均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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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工伤落实不合理,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产假福利待遇问题: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2、《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3、《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现在如果武进区工伤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话,具体来说没待遇工伤职工达退休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家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工致残鉴定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关系退工作岗位享受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级伤残27月本工资二级伤残25月本工资三级伤残23月本工资四级伤残21月本工资;(二)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级伤残本工资90%二级伤残本工资85%三级伤残本工资80%四级伤残本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退休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家关规定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基本养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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