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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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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拆迁安置房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贷款。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因地区而异。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参考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一年以上(含),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含);3、实际拆迁安置房;4、同意以贷款购买的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5、经济收入稳定,个人信用良好,有足够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和夫妻双方都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律师给您的回答是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拆迁安置房有产权,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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