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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
哺乳期一般是一年,而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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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哺乳期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哺乳期一般是一年,而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使用者必须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的女性员工生了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天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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