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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限制高消费后可以取消的情形为: 1.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
我国法律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期并没有做限制,也就是说若是称职的话,可以是终身的。实际上,在我国,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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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第二条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第三条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这些资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刑事诉讼的解答
一般情况下,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办案过程中缴获的赃款赃物,应当认真进行查对。查证属实后,对依法应该没收的赃款赃物,或应该退还失主但又找不到失主的赃款赃物,才能予以没收;确实与犯罪无关的财物,不得没收。
针对实践中存在大量以转让股权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形,《解释》明确,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均应当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虚假广告在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起着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解释》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的虚假广告行为的定罪标准以及共犯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利用广告为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具有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二年内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等四种情形的,应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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