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
跟一个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工作在另外一个公司,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前一家公司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一个人在二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其中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又去另一家公司上班算违法的,劳动者应当尽快与前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属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拒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该部门责令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两家公司能和一个员工签劳动合同。双方用人单位同意,法律上是允许两家公司能和一个员工签劳动合同的。若一方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