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的辞退你,用人公司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继续履行的,则按照《劳动法》八十七条依照四十七条...
可以得到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签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按照法律的规定,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用人单位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辞退理由,但是公司有没有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呢?如果没有,员工被辞退的理由就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补偿。 但是确实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或者符合第7条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注意一个时间问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且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算作补偿)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