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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过度检查,患者能否要求赔偿,要看情况。如果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违反了诊疗规范而实施过度的检查的,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患者能够要求赔偿。...
妻子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虽然医疗机构与妻子之间无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同属于受有缺陷的血液或血液制品损害的第三人,妻子可另以原告身份提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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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诊所医生违反操作规程,对患者进行静脉滴注,导致其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无效死亡。河西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于日前以医疗事故罪判处该医生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年过花甲的山东省男子唐某于1995年5月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于2005年5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2016年5月26日17时许,唐某在其开办的位于本市河西区某社区平房的医疗站内,为前来就医的许某进行诊治。其间,唐某严重违反常规,未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在未对许某进行过敏试验的情况下,使用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对许某进行静脉滴注,导致许某出现过敏反应,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许某符合药物过敏致过敏性休克死亡,其死亡与静脉点滴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因头孢曲松钠药物过敏性休克死亡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案发后,被告人唐某已对被害人许某的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许某家属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身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医疗事故罪。考虑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若医院有过度检查的情况,则患者是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因素确认。
及时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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