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拆迁安置房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性质也有很大区别,一般来说安置房都是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这类房屋是有产权的,但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上市...
安置房能否买卖,主要看有无产权。如安置房有产权登记,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在市场中买卖,否则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根据安置房的性质,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安置费(包括承租人)=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如商业用房)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拆迁实践中一些房地产开发人员为追求高利润,为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计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严重侵害拆迁人利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拆迁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2、拆迁配置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当场配置,另一种是异地配置,具体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拆迁户应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间,被拆除的人和住宅租赁人自己安排住宅的情况下,被拆除的人必须支付临时配置补助费的被拆除的人和住宅租赁人使用被拆除的人提供的旋转住宅的情况下,被拆除的人不支付临时配置补助费。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3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