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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所在单位是哪个省的?与所在省有关。 对于工伤工资不低于社平工资的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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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争议,一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者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话,发生工伤赔付时,社保中心是按照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而在2008年在广西曾有个行政诉讼案例,劳动者因为实际工资与单位为其申报的社保基数不同,导致社保中心计算出的工伤赔付少了很多,以此起诉社保中心要求撤销“工伤待遇核定表”,最后法院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理由是认为社保中心在核定工伤待遇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核定职责,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为标准进行核定。不过在上海还未听说有过此种案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关于工伤赔偿社平工资标准,是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赔偿社平工资就是指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以缴费工资计算,工伤工资低于社平工资如未买工伤保险,由单们个人实际收入计算,实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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