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地施工现场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1-10-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行[1994]89号)文件的规定:(2)以下不属于工资、工资性质的补助金、补助金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的工资、工资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税金:1、独生子女补助金2、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的补助金、补助金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助金3、托儿补助金4、差旅费补助金、误食补助金。上述文件不征税规定中并没有您所说的施工现场津贴。因此,该津贴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