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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
我认为从你说的情况看,认定应先通过诉讼将房产确权为你父母所有,否则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份额)。理由如下:一、1996年你父母出资购买了系争房产;二、你大伯在2007年办好小产证后,按照先前出资情况应过户给你父母。但因孩子上学等原因,过户给你兄弟。这实际上是你父母将房产赠与给你兄弟和你侄女。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4项、第18条第3项之规定,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属于接受赠与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婚后一方接受赠与或遗赠所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当时你父母赠与未明确只归你兄弟一人,所以该房产应是你侄女有一半份额,你兄弟和你兄弟妻子各有四分之一份额。三、若当初过户是名义上你大伯卖给你兄弟的,表面上更是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背后还是赠与关系。四、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能证明出资情况的,可以确权。但当初你父母是否办理赠与公证还不得而知。五、背后隐含的法律关系还是较复杂的,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律师结合情况才能给出初步判断。
属于,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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