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免责条款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比如,只能提供指定商家的货物或者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二是免除责任,比如,钱已离...
免责条款根据不同的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比如,只能提供指定商家的货物或者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二是免除责任,比如,钱已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否则一般不能作为证据; 2.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让当事人写下保证书; 3.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及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为了取得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 5.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6.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未经修改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7.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 8.安放录音或录像设备是在自己家里进行偷拍偷录,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或家中,则就不具备合法性。 9.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
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 (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为了提高胜诉率,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