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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平均分割。...
第二,房产。婚后买房,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要区别赠与和借款性质,考虑是否偿还。 第二,车子。属于父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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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由双方(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好;案件关键是购房款来源的性质,是你们借你父母的钱还是你父母赠与的钱;你能证明购房款是2009年前的积蓄,但也是你父母的积蓄,并非你个人名义,因此不适合婚前个人财产定义;因此,如不能证明该房子是你父母出资购买赠与你个人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与债权是不同权利,即使你父母主张偿还也是你和你配偶共同去偿还.
1、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2、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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