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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由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
房子由一方全款购买,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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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加女方名字的房子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自愿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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