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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产假为国家规定的98天,晚育假已改为“生育假”,假期为30天,所以共计128天。除了产假规定外,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对上海市婚假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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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上海产假陪护假,上海男人陪产假有3天。按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护理假规定: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上海晚育产假至少可休128天,在2012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海最新产检规定)规定,生育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较此前增加了8天。98天产假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昨天,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_12333”明确,30天晚育假与98天产假不冲突。这也就意味着,在今年4月28日以后生育的晚育妇女,可以享受到128天的产假,而剖腹产等符合难产条件的妇女可以再增加15天产假。》》》大揭秘如何多请保胎假,产检假,护理假,产假,哺乳假,在家多拿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今年4月28日以后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一规定将女职工的产假从90天增加到了98天。》》》悄悄告知你:生育保险,医保社保,宝宝保险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按照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产假外,还享有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关于产检假工资请点击: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办法上海生育金领取条件
现在没有晚婚晚育产假。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自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不再对晚育实行奖励。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产假,并给予配偶照顾其妻陪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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