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特别授权代理和一般授权代理有什么区别?

2022-09-02
委托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委托的权限是有不同的。如果当事人在授权上明确写明代理人在诉讼中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限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权限的,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事项,就属于诉讼中的特别代理;如果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特别代理”而无具体授权事项,代理人只能行使程序性权利,这就属于一般代理。一般代理的代理人不能在诉讼中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例如:人民法院受理了林某和李某的诉讼,林某委托了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但在授权委托书上只写了“全权代理”,并未写明授予哪些具体权利,律师就不能代为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和上诉。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