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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
请问您是合伙企业还是共同出资建立公司?如果是合伙企业,是否签订了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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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其他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将其除名:(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将合伙企业的业务拿到外面自己开工厂做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执行合伙事务行为不当,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可以要求他将相关利益返还合伙企业,赔偿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且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其除名。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法律文件。如果没有公司章程,则公司成立无效。那么你们的关系就成为合伙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之规定,合伙人由一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股权只能转让不能够退出。如果你不属于上述可以被除名的情形,则大股东无权让你退出。但你本身可以通过转让股权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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