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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除名的情形

2022-05-09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法律文件。如果没有公司章程,则公司成立无效。那么你们的关系就成为合伙关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之规定,合伙人由一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股权只能转让不能够退出。如果你不属于上述可以被除名的情形,则大股东无权让你退出。但你本身可以通过转让股权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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