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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延长至消失:妇女在怀孕、分娩、哺乳期;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未进行职业健康...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怀孕、分娩、哺乳、职业病、工伤、部分劳动能力丧失;连续工作15年,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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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公司的说法不对。
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的,无效。如果涉及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的自动延期是劳动合同延期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情况消失时终止,即延长到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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