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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金应经税务局核准方能扣除。在没有看到实施细则前,原则上按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扣除吧。 可以象你那样理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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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你期末有需要计提坏账的应收款100万,按3%计提坏账。那么就该在期末的时候有3万的坏账准备。这时候你就看你的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是多少。如果是贷方余额A(大于3万)就做分录:借:坏账准备A-3贷:资产减值损失A-3把多的坏账冲回来如果期末坏账准备贷方余额B(小于3万),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3-B贷:坏账准备3-B补提不足的坏账如果期末坏账准备借方余额C,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C3
1如果金额不大,可能企业会计根据重要性觉得它不重要就没提了; 2如果提了,资产账面价值会减少,资产负债表就不好看了,这样股东会不喜欢,所以可能故意不提。
1.《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坏账损失的核算在备抵法下,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2.《企业会计制度》列举了三种情况可以全额提取。即: ①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的; ③逾期三年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 3.《企业会计制度》又规定,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①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②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③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④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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