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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
紧急紧急避险避险是采取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客体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这一点,对于区分紧急避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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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明显的区别。正当防卫反映了合法权益与非法侵权的矛盾,而紧急避险反映了两种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即紧急情况下放弃小利、保护大利的问题。基于这种基本区别,有以下具体区别:一是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通常只能是人的非法侵权。因为正当防卫不是公民与生俱来的随时可用的权利,而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权利,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行使。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除了人类的非法侵害外,更多的是自然的力量,动物的侵袭,以及人类的生理病理原因。损害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紧急避险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第三,行为实施的条件不同。公民只要面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就可以实施,无论是否有条件,都可以通过逃跑、报警、劝阻等方式制止非法侵害。紧急避险只能在没有其他方法消除危险的情况下实施。第四,不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制止非法侵害的必要限度,只要造成的损害与非法侵害可能造成的损害不太相似。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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