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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系统外拆出资金必须是缴足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上缴二级准备金、计划上存资金、按计划归还总行借款,完成其他缴款任务和系统内调剂任务以后的多余资...
系统内跨省区的资金调剂通过总行资金调剂中心办理或通过总行授权的分行即调剂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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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准备金。二级准备金由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按各项存款增减额的一定比例缴存,缴存比例根据系统经营目标和系统调控的需要按年确定,目前暂按存款增加(减少)额的10%掌握,按月调整,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级准备金上交比例的调整从1995年7月份开始执行。
总行资金计划部负责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分行必须自觉接受总行的检查和监督并按要求提供详实的数据和情况。
分行要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比例划缴二级准备金。各分行于月后10日向总行办理划缴手续,总行于月后11日办理应退二级准备金手续。二级准备金的计算公式为:本月应缴(应退)金额=本月末各项存款增(减)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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