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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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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帖子“门面换了几个经营户”来看,你同意门面转租; 二、因现经营户合同未到期,如果现经营户是与你商量门面转让之事,你接手门面,从事经营,不是出于房东地位,而是出于承包地位,他有权收取转让费;如果现经营户是与你商量终止合同之事,你们可以就违约责任协商解决或依合同约定解决。 三、如果没有合同明确约定“到期后,装修费如何处理的话”,现经营户合同到期后,可能还会与你协商解决装修费问题;原则上装修费可以在考虑折旧等因素的基础上,适当补偿现经营户,这属于法律上的不当得利。 四、如果没有合同明确约定“到期后,装修费如何处理的话”,你应当权衡门面转让和到期后补偿装修折旧费的多少,自己决定。
没有,如果合同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该合同到期后即终止了,对以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约定、依法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的租赁。不定期租赁与未约定期限的租赁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能够确定期限,那么,这种租赁仍为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没有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对于不定期租赁,由于没有时间限制,法律才赋予任何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不仅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而且承租人也有权随时解除,从而随时终止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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