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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未经乙方确认但已送达,甲方又拒收现金,乙方应当如何处理

2022-01-26
1、原协议是否能算有效协议?如果该协议是你们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该是有效的。如协议有效则: 2、原协议中约定,“协议签字后,甲乙双方应依丙方通知3日内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丙方只发短消息给我,这是否算有效通知?你只要否认收到短消息就可以了。 3、协议中约定,“乙方应留给丙方有效联系地址”,但由于签署协议时仓促,丙方未知晓我的住址以及未获得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协议中另有约定“甲乙双方告知丙方的联络地址为有效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为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如此情况,是否能视为我告知丙方无效地址,从而由丙方单方面认定我已收到书面通知?不能这么理解。 4、由于甲方与他人签署了居间协议,我是否可以认为甲方违约,从而收回我方定金?还是必须等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后才达到认定甲方违约的条件?只要你有证据证明甲方与他人确实签署了居间协议,即可认定为甲方违约,无需等到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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