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的担保。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房者可以在支付购房定金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退房,但定金可能不会退还。当购房者已支付定金(定金或认购金)金),但尚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购房者已经向卖方支付了定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支付款项的性质,也没有约定,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求支付款项。如果卖方出售的项目有《预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买受人与卖方有约定,支付的款项为定金,且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到一致意见,最终未签订合同,支付的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不予退还。这个协议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应该是强制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拒绝退还定金,买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同意这一协议。
关于买房子付了定金能退吗,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中介撮合双方签订了合同的,如果因自己的原因没有买到房屋的,一样要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