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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写具体工资。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工资金额吗。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如果单位不在劳动合同上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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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中是必须写明工资金额的。劳动报酬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当事人在签约时需要约定清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重新确定具体的工资的金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毫无疑问,拟定劳动合同必须注明工资的,因为工资条款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欠缺此条款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应写明价款或者报酬,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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