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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申诉,走信访途径,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不能剥夺,或者以其他理由申请再审,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
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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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最高法院不再受理对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不服提起的申诉,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服再审申请驳回裁定书,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2、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6、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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