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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社保费用的,可以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保登记证书等材料及时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并按其核定的费用足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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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欠费需清缴欠费,请选择办理部分还款业务。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也称部分还款,是指参保单位欠缴社保费后,参保个人向地税部门申请缴纳其在单位内的社保欠费(包括社保属性为单位及个人的社保费及相应的滞纳金)的过程。那么这就是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手续了。
单位破产后,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予以优先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个人社保欠费补交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参保单位登记状态为非正常,已离职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欠缴的社保费。 (2)欠费单位在无力清缴全部欠费的情况下,欠费单位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个人社保欠费。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况。 2、需准备的资料有:《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属全责征收前的欠费,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部分还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全责征收后的欠费,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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