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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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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知是那种性质的土地:一。转让时要将你的确权书(耕地承包使用权证)名字改为对家,你就永远放弃了这块地的使用权,就随意多了,才是合法二、一般耕地的承包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村无宅基地家庭之间转让,只要签好转让合同就可以三、家庭联产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村委会建立档案,不然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是我说的第三种,你可要谨慎了,转让和流转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流转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开宗明义地在总则第一条就阐明:“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言简意赅的一段话,明确了我国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宪法的规定;阐明了要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指出了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就必须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制定和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目的,就是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而实现这个目的,对于长期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影响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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