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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过户手续,根据过户性质来决定: 1、房屋继承的过户: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准备好被继承...
房产过户需要带的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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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房屋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包括过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办理的手续如下:1、房地产证明书经纪人未经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明确写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签合同时有卖方房地产证明书上姓名的当事人(如果已婚,夫妇必须在场签字,房地产证明书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资料准备好后,必须向房地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库存合同。库存合同上的金额必须与合同上的金额相同。3、房地产经纪人的申请资料交给房地产局后,房地产局给予收据,按收据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4、缴纳房地产过户税后,可以拿到房地产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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