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影响供水设施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二)爆破、打井、采石、钻探、采矿、挖沙、...
XX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和保障措施,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防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发生水污染事故时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设置油库、炸药库和化学物品仓库;(三)向河道倾倒、填埋工业废渣、废液以及建筑、生产、生活垃圾或者堆放秸秆;(四)未采取防溢、防渗、防漏、防挥发和防火防爆措施运输油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五)未按规定采取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六)可能对水体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发生水污染事故时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5人已浏览
2,681人已浏览
1,694人已浏览
1,5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